“企业财产被其他申请执行人保全在先,没有其他财产供偿还债务,‘执破融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法官,我们会尽快将相关资料提交过来的。”当事人了解到执行不能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得到公平清偿后,致电法官。
“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涉企案件,推动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转换,促成涉企案件有效集中清理乃至追缴出资等衍生纠纷妥善处置,减少程序空转,具有重要意义。”执破融合团队的法官苏刚说到。
“执破融合”是让执行和破产两个司法程序融合在一起,是解决执行难、让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没有价值的“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有效途径,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简阳法院持续改革创新,转变执行只重快速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破产只重全面公平清偿债务的单线办案思维,以机制建设有效整合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致力于让僵尸企业快速得到破产清算,让市场资源得到快速盘活。今年以来,已通过“执破融合”机制,积极引导8家资不抵债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更高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资源融合
汇聚“执破融合”效应
“破产案件的业务面广、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正在执行的案件是否具有破产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破产的条件,需要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具体研判,因此,组建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共同参与的执破融合团队对于破产审查向前挺进、执行成效向后延展具有重要意义。”副院长胡炀威说到。
简阳法院从执行局和民商事办案中心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了执破融合团队,统筹负责执转破案件的立案、审查及办理,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执转破案件相关情况。同时,配置破产助理专门辅助办理执转破案件,培养既会执行又懂破产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保障案件能够按程序快速推进。
“信息融合也非常重要,执破融合涉及的很多事项,如被执行相关信息的查询、税费情况查询、职工安置等,需要多方协作。内外畅通的信息共享是实现‘执破融合’程序衔接顺畅、案件高效办理的重要保障。”胡炀威补充到。
为打破信息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简阳法院打通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相关系统的数据壁垒,包括关联案件、财产结果查询的共享等,切实解决院内各业务条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简阳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13个部门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同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大联动格局,在破产案件处理过程中,适时邀请税务、规自、人社等职能部门在资产处置、执转破审查、破产债权核算等环节有序介入,推动破产案件顺畅、高效办理推进。税款核算、员工债权确认等破产事务相较之前平均减少约15天。
业务融合
叠加“执破融合”效能
“要实现“1+1>2”的执破效果,需推动执行与破产在业务上的深度融合,以执行的“速度”助推破产审判快速发展,以破产审判的“力度”打破执行不能僵局,将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有机结合,形成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大格局。”
融合,关键是有章可循。简阳法院通过制定《立审执一体化破产运行意见》《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程》《破产案件办案手册》等文件,明确“执破融合”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让执行转破产案件全流程有章可循,办理流程规范高效。
融合,重点是优势互补。简阳法院通过执行强制措施,提升破产处置的效率。通过前置“查控+处置”程序,充分利用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全面、处置便利等优势,把执行“总对总”“司法网拍”与破产办理无缝衔接,实现“执转破”之前“应查尽查”,进入破产程序后“快执快处”,依托执行强制力,提升破产审判成效,实现快速查人找物,切实提升债权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债务核查时间缩短了20%。
简阳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改革,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出清,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